从山东省烟台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自8月20日12时起,山东省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张网、刺网开捕,烟台市约3000艘渔船将依法持专项捕捞许可证,在规定海域从事捕捞作业。
山东省禁渔区线内的黄海海域定置作业(老牛网除外)休渔时间为6月16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在对虾增殖保护区(北起蓬莱灯塔,南至日照绣针河口禁渔区线内侧)内,张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根据规定,捕捞作业时,每网次或航次可以有不超过渔获物总量25%的幼鱼。也就是说,自8月20日12时起,将有部分新鲜小鲅鱼和小杂鱼上市。
烟台市市海洋与渔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9月1日12时伏季休渔期全面结束之前,将加大监管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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