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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无“电子身份证”不能销售 手机可查真伪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8-04-09           点击数:

有无“电子身份证”,即将成为我国药品销售的重要门槛。记者昨日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0月31日前,首批重点药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都应完成其药品电子码的入网,否则将不能销售。而消费者只需要通过手机查询这个“电子身份证”,就可以辨别药品的真伪。

药品电子监管分类分批进行

目前我国已经在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础上建立了全国药品监督管理网络。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入网药品目录》,将已批准注册的药品列入该目录,统一电子监管。

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凡生产、经营该目录产品的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入药品监管网,而目录中的品种在上市前,也必须在产品最小销售包装上加贴统一标识的药品电子监管码。

据了解,首批纳入该目录的为血液制品、疫苗、中药注射剂及第二类精神药品等。“今年,全国范围内都将基本实现这些重点药品生产、经营情况的实时监控。”颜江瑛说。

问题药品可及时追溯召回

目前已经建立起来的药品监管网是可以覆盖全国的药品监管系统,从生产出厂、流通、运输、储存直至配送给医疗机构全过程都在药品监管部门的监控之下。这就实现了每一盒、每一箱、每一批重点药品的生产、经营、库存以及流向情况都可实时查询和监控,在药品出现有问题时,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

同时,这个网络的建立,也可以提供多项信息的预警。据颜江瑛介绍,凡是纳入该网络电子监管的企业,如企业超资质生产和经营、药品销售数量异常等,网络都可以发出预警,并指示出是否有药物滥用的情况发生。“从网络记录情况看,如果某种药物短时间内大量售出,网络则会提示可能的疾病流行预警。”颜江瑛说,如果药品发货与收货数量和品种经核实出现差别,则通过预警及时发现药品是否有流失的情况。

消费者可自己查药品真伪

由于入网药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有其惟一的“电子身份证”号码,因此药品监管网络建立后,消费者就可以通过网站、手机短信、拨打电话95001158或114,或者使用监管码进行药品真伪、质量查询。通过获得的信息包括药品通用名、剂型、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单;药品形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等,如果发现问题可与当地监管部门联系。

此外,颜江瑛表示,“电子身份证”所需成本费用,将由药企自行消化。在药品零售方面,用了电子监管码的企业,就不用再去建立自己的一个防伪系统了,企业也可以通过该“电子身份证”保护其产品,防止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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