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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监所组织召开政府采购专用猪瘟活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2008-01-1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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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对猪瘟活疫苗的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疫苗的生产与检验行为,确保疫苗质量,为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和技术支持,根据农业部兽医局的指示,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以下简称中监所)于115日上午在北京召开了政府采购专用猪瘟活疫苗生产企业负责人会议。农业部兽医局李长友副巡视员、防疫处王长江处长、药政处秦德超处长,中监所于康震所长、高光副所长出席了会议,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猪病专家田克恭研究员、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流行病学调查专家李晓成研究员和中监所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中监所高光副所长主持,李长友副巡视员和于康震所长分别对下一步疫苗的生产与质量监管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部署。

兽医局李长友副巡视员就今年猪瘟活疫苗的生产与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生产企业能够珍视机会,高度重视疫苗的生产工作。二是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按要求精心组织好疫苗的生产供应,对猪瘟疫苗生产企业实行退出机制。三是中监所严格按照各项监管制度,作好疫苗生产情况的信息反馈工作。

中监所于康震所长部署了加强猪瘟活疫苗质量监管的重点工作。一是企业要强化质量意识,完善设施条件,确保疫苗质量。二是中监所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专用猪瘟活疫苗检验规程》和质量标准。三是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疫苗生产企业的动态监管。四是加强协调,努力做好疫苗防伪和打假工作。五是加强攻关,努力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六是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规范猪瘟疫苗招投标工作管理,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他提出,今年中监所对猪瘟疫苗质量监管的主要思路是:以制止恶性竞争为原则,以疫苗质量为唯一标准,以低价产品为监管重点,以实施淘汰机制为手段,以保证防控需要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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