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苏州张家港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张家港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将农机化工作列入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十大工程内容之一,规定将农机化发展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从2007年-2010年市政府每年投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2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具更新、水稻种植机械推广、林牧副渔业机械的试验示范推广及农机化示范村建设。今年该市市级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达189万元,比上年增加了80%,全市农机化总投入达2100万元,上半年全市新增中拖77台、各类收割机72台(其中自走式收割机60台)、植保机480台,秸秆还田机71台、插秧机64台。 |
| |
|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